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明确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,第1065条允许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。婚前财产公证即属此类协议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确权效力 公证直接证明特定财产(如房产、存款)的婚前属性,在离婚诉讼中可作为关键证据。
约定延伸效力 若公证内容包含:
财产性质转化情形
公证未覆盖的情形
特殊财产处理
完善公证条款 建议明确约定:
配套措施
证据保存 保留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原始证据,与公证形成证据链。
公证可能被推翻的情形:
总结:婚前财产公证在离婚分割中具有强证据效力,但需通过精细化条款设计覆盖财产转化、增值等情形,并配合长期财产管理策略方能实现完全保护。建议公证时采用「财产清单+动态转化规则」的复合约定模式。